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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采宜 张菁/文
1. 从全国口径来看,我国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高达35.9%,若涵盖相关间接税收及隐性收入,政府的综合财力对土地相关收入的依赖程度应当在四成以上。
2. 从各地方口径测算,2021年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地方财力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在25%至64%的区间,其中,江苏、浙江、湖南以及中等收入水平的省份如湖南、安徽、福建等地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较高,北京、上海等一线城市由于其房地产市场逐渐转向存量房,因此卖地收入不再是地方政府财政的主要来源。
3. 根据地方本级口径,2022年1-7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锐减31.7%,从房地产市场供求现状来看,存量房规模日益增长,增量房产供给和需求都在下滑,土地财政难以为继,如何开源节流,实现财政平衡是各地政府都将要面对的严峻功课。
一、 土地财政在政府全部财政收入中的占比超过35%
我国政府的综合财力主要由“四本账”构成,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(50.3%)、政府性基金收入(24.3%)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(1.3%)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(24.1%)[1]。其中,土地财政主要与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关。
2021年,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9.8万亿,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24.3%,体量列位财政收入总口径的第二(图1)。其中,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8.5万亿,占政府性基金收入比重为86.7%(图2),加上与土地相关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、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,合计占比88.9%,可以说目前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依赖土地财政。
2021年,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.3万亿,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50.3%,其中,土地相关的税收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土地增值税、耕地占用税、房产税、契税等,合计2.1万亿,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10.3%[2]。
从全国口径来看,我国2021年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[3]为35.9%(同比下降1.7%),因测算口径未涵盖房地产业相关的增值税、所得税等间接税收,亦未包括政府通过抵押土地贷款等隐性收入,实际上我国地方政府财政对土地相关收入的依赖程度应当在40%以上。
二、 哪个省市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最高?
从各地方的统计口径测算结果来看,2021年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地方财力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在25%至64%的区间,其中,江苏、浙江、湖南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均高于60%,分别为63.54%、63.16%和63.16%;西藏、内蒙古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低于30%,分别为28.71%、25.29%[4]。
除财力雄厚的江苏、浙江之外,湖南(63.16%)、安徽(57.40%)、福建(57.94%)等中等收入水平的省份地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较高,而北京(40.53%)、上海(41.15%)等一线城市的土地财政依赖度相对较低,其原因是因为这些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交易逐渐转向存量房,因此地方财政对卖地收入的依赖度没有那么高。以北京为例,2021年北京商品住宅成交27.77万套,其中二手住房成交19.11万套,占比近七成[5]。
三、土地财政难以为继
截至2021年底,我国城镇化率64.7%,人均城镇住房面积达37.8平方米,存量房规模不断增长而增量房产供求增长将明显放缓。根据地方本级口径,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供求萎缩,2022年1-7月,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锐减31.7%,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土地购置面积和土地成交价款分别同比下降48.1%和43%;商品住宅的销售面积和销售额也分别同比下降27.1%、31.4%,可见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难以为继。如何开源节流,实现财政平衡是各地政府都将要面对的严峻功课。
注释:
[1] 本文测算:财政总收入=一般公共预算收入+政府性基金收入+国有资产经营收入+社保基金预算收入。
[2] 未涵盖相关建筑和房地产业的增值税、所得税等,存在一定低估。
[3] 土地财政依赖度=土地财政收入(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+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+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+城镇土地使用税+土地增值税+耕地占用税+房产税+契税)/(一般公共预算收入+政府性基金收入)
[4] 黑龙江、西藏采用2020年数据;江西、海南、山西未披露全省口径数据;山东、陕西、天津部分细项未披露,数据存在一定低估。
[5] 数据来源:北京住建委。
本文作者林采宜为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研究院副院长,张菁为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研究院研究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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